重庆市印发《重庆市“十五五”美丽重庆建设规划(2026—2030年)》

2026-08-21
来源: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重庆市“十五五”美丽重庆建设规划

(2026—2030年)

为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根据《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国发〔2026〕20号)和《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渝府发〔2026〕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六届历次全会工作部署,紧扣做实“两大定位”、发挥“三个作用”,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方针,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九治”为牵引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深化改革创新和数智赋能双轮驱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到2030年,美丽重庆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川渝地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基本建成。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城乡黑臭水体保持动态清零,细颗粒物(PM2.5)浓度持续下降,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山水都市风貌整体大美全面彰显,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适应美丽重庆建设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健全,打造一批“西部领先、全国进位和重庆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全面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到2035年,高水平美丽重庆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十五五”时期建设省域美丽中国先行区的总体布局:

——加快建设各美其美的美丽城市和美丽乡村。以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为导向,差异化、特色化推进美丽城市建设,塑造都市风貌展示区、美丽廊道、区县城特色风貌名片,纳入市级美丽城市培育的区县占比达到60%。立足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业绿色低碳发展、乡村风貌品质提升,梯次分类推进具有巴渝韵味的美丽乡村建设,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60%。

——全面推进“美丽系列”建设。加快实施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建成美丽河湖45个(段)、幸福河湖400条(个)。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和生态工业园区、零碳园区、零碳工厂建设,提质建设全域“无废城市”。鼓励园区、企业、社区、学校、医院等开展“美丽+”特色模式探索。

专栏1 ?“十五五”美丽重庆建设主要指标

序号

类别

指标

单位

2025年

2030年

目标值

指标

属性

1

环境质量改善

63个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

%

85.7

93.7

约束性

2

63个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

%

93.7

96.8

预期性

3

中心城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

88.3

≥90.0

预期性

4

细颗粒物(PM2.5)浓度

微克/立方米

33.5*

达到国家考核目标

约束性

5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84.9*

达到国家考核目标

预期性

6

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

%

85.7

86.5

预期性

7

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80

83

预期性

8

生态系统优化

生态质量指数(EQI)

达到国家考核目标

预期性

9

森林蓄积量

亿立

方米

2.90

≥2.99

约束性

10

水土保持率

%

72.3

74.5

预期性

11

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

58

63

预期性

12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平方米

11.9

≥13.0

预期性

13

海绵城市建成率

%

52.1

80.0

预期性

14

绿色低碳发展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达到国家考核目标

约束性

15

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

%

20.6

25.3

约束性

16

绿色转型贷款余额占全市各项贷款余额比重

%

17

20

预期性

17

绿色低碳发展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

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

%

达到国家考核目标

约束性

化学需氧量、总磷排放总量分别下降

18

生态安全守护

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有效

保障

全面保障

预期性

19

地下水国控区域点位优良水质比例

%

≥80

预期性

20

非法倾倒和非法处置固体废物事件发生率

%

大幅降低

预期性

21

森林火灾受害率

<0.3

≤0.3

预期性

22

辐射安全与辐射环境优良指数

%

达到国家考核目标

预期性

注:1.细颗粒物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63个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63个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地下水国控区域点位优良水质比例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26)和“十五五”国家地表水、地下水生态环境监测断面(点位)测算。

2.优良水体比例是在水质类别基础上叠加水生态指标,综合确定水生态环境达到“优秀”和“良好”状况的比例。

3.带*为“十五五”基准值(国家考核测算基数)。

二、深化实施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增进生态环境民生福祉

(一)全力治水,打造美丽河湖

1﹒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优化“流域—控制区—控制单元”水环境分区管理体系,压实河湖长管理责任。健全城乡黑臭水体返黑返臭长效防范体系,推进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实施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提升入河排污口整治效能。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推进城市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建设,强化“厂网一体”规划建设运维高效协同。深化榨菜行业高盐废水、页岩气开采废水深度治理,强化关闭煤矿矿井涌水分级分类管控。巩固船舶污染物治理成效,实现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闭环管理。

2﹒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控,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和中水回用,建设节水型社会。健全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机制,推进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确定(核定)工作,建立河湖生态流量监测预警机制,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保障率保持在90%以上。巩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成效,开展乡镇水源地达标治理和规范化建设,实施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

3﹒推动水生态修复。编制水生态评价技术指南,探索开展水生态调查评估。因地制宜实施水系连通、河道清淤疏浚等工程,推进长江、嘉陵江、乌江等重点流域、城市河段及其他重要水体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推进长江三峡库区(重庆段)水华重点区域预警与安全监控能力建设,加强湖库富营养化综合治理,逐步解决湖库水生态失衡问题。建立完善美丽河湖、幸福河湖综合评价和管理体系。

(二)精准治气,守护美丽蓝天

1﹒强化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推进水泥、垃圾焚烧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实施玻璃、有色金属、铸造等工业炉窑及殡葬行业废气深度治理,加强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推进烧结砖瓦行业整合升级,实施铸造、家具等传统产业集群整治。推动汽车供应链集群整治,加强低(无)挥发性有机物(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和全流程治理。持续健全以大气环境绩效分级为导向的管理体系,开展绩效等级提升行动。

2﹒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开展油品储运销深度治理,深化机动车年检机构监管执法,推进新生产柴油货车系族检查全覆盖。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严厉打击拆除尾气后处理装置、破坏或篡改车载诊断系统等违法行为。优化调整柴油货车限行区域,严查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清洁化发展攻坚行动,基本实现靠港船舶岸电使用常态化,鼓励使用新能源或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3﹒强化面源污染精细化管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迭代升级扬尘管控措施,严格渣土车、垃圾车等密闭运输管理,持续开展港口码头干散货粉尘、装卸载扬尘专项治理。加强烟花爆竹全链条管控,优化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制定“一区(县)一策”差异化改善目标和管控策略,强化秋冬季长时间大范围重污染天气分级分类、分时分段差异化管控措施,提升重污染天气预警应对能力。

(三)强化治土,保卫美丽净土

1﹒加强耕地安全利用和质量提升。实施耕地分类管理,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加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保护,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强化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深入开展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推进酸化耕地治理。分阶段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盖。

2﹒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完善土壤污染源头管控“一张图”,深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程度分级和用途分类管理,从严管控农药原药制造、焦化等行业重度污染地块及周边存在饮用水源、居民区等敏感受体的高风险地块。查清沿江1公里化工企业腾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严防污染入江。依法探索“环境修复+”模式,强化土壤污染治理与土地开发利用协同。

3﹒协同防控地下水污染风险。实施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和分级防治,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建立并动态更新污染源、重点污染源、超标污染源、高风险污染源名单。高质量完成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推进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及修复治理。

(四)协同治废治塑,提质“无废城市”

1﹒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完成存量磷石膏库整治,做好新增磷石膏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实现磷石膏产生量与综合消纳量动态平衡。加强赤泥综合利用,推动赤泥综合利用产业与氧化产业绿色协同发展。健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

2﹒推进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全链条治理。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信息化监管,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场所、消纳场。推进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加强生活垃圾全过程数字化闭环管控,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提质转型。完善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推广“互联网+回收”等模式。实施已停用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治理(有后续使用计划的除外)。

3﹒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深化“白色污染”减量行动,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加强废弃农膜、农业投入品包装、快递包装等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持续开展旅游景区、江河水域、交通场站、文化场馆等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两薄”塑料制品等行为,持续降低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量。

专栏2 ?环境质量改善重大事项

1﹒治水。推进15个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新增处理能力2.1万吨/日。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溢流污染治理,实施肖家河、唐家沱等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完成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建立分级分类监测监管体系。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保护,建设农村供水工程1569处,县级及以上(含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强化大陆溪、梅溪河等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系统治理,实施濑溪河、酉水河、梁滩河、花溪河、大溪河等重点流域综合整治。

2﹒治气。加强合川电厂等亚临界机组超临界改造和提质增效,基本完成水泥熟料生产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燃煤电厂全负荷脱硝改造,推动实现低效失效治理设施动态清零。整合退出6000万标砖/年以下烧结砖及烧结空心砌块生产线,完成3个及以上传统产业集群整治。累计建设环保绩效A级、B级企业350家以上。推行“全周期、全覆盖”扬尘治理模式,科学划定露天焚烧禁烧区、限烧区,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烟花爆竹打非减量。基本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货车和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工程机械,淘汰老旧车25万辆以上。

3﹒治土。完成7个重点区县受污染农用地溯源整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完成民丰化工、昆仑化工等地块风险管控或修复。实施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整治,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达到95%以上。

4﹒治废治塑。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等专项整治,完成溶洞垃圾等固体废物污染问题排查整治。推进磷石膏、赤泥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新增赤泥综合利用率达到25%以上,新增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建设400个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点,城市生活污泥全部无害化处置。推动建筑垃圾全链条闭环治理改革,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实施塑料源头减量替代工程,推动“以竹代塑”产业发展,农膜回收率达到95%以上。

三、统筹治山治岸,优化生态系统结构功能

(一)系统治山构筑美丽山川

1﹒推进区域生态屏障建设。深化国土空间分区、分类用途管制,完善“三带四屏多廊多点”总体生态安全格局。以缙云山、中梁山、锣山等为重点,建设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廊道。推进候鸟迁飞通道建设,加强开州汉丰湖、梁平双桂湖等湿地公园候鸟重要栖息地、繁殖地、停歇地和越冬地保护。推进中心城区“四山”优化治理,统筹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等任务。

2﹒加强林草湿生态系统保护。加强森林资源用途管制,严格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实施公益林保护,强化天然林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分类保护。健全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制度,推进衰弱濒危古树名木复壮保护。开展草原资源本底调查监测,加强奉节茅草坝、开州雪宝山等草甸生态系统原生态保护。严格湿地用途管控,完善湿地分级分类管理体系,推进国家重要湿地等保护修复。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全市森林覆盖率保持在55%以上。

3﹒强化重要生态区域监管。加快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落地,推进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加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自然保护地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不低于13.55%。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持续实施“绿盾”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专项行动,推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破坏问题动态清零,全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92万平方公里。

(二)精心治岸塑造美丽岸线

1﹒建设绿色生态水域廊道。统筹实施长江岸线保护和利用,严格河道水域岸线分区分类管控。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重点清理整治警戒水位以下的违法违规建筑设施。一体打造山水、建筑、滩涂、桥梁、灯光景观,有序推进河湖水域岸线空间开放共享,做靓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滨江风景线。

2﹒加强河湖岸线安澜防护。因地制宜推进消落区分级保护与多级治理。实施长江上游干流重庆段防洪达标治理,全面排查整治城市易涝点,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健全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强化重点领域人为水土流失全过程监管。优化矿山生态修复制度,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按照石漠化发育程度和恢复力强度,分类分级开展石漠化治理。

(三)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1﹒健全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体系。完善“综合观测站+固定观测点”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基本完成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评估,持续开展典型生态系统资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水生生物及其栖息地调查观测。建立健全城市生物多样性智慧化观测网络,推动建设城市生物多样性友好单元和体验地。

2﹒加强珍贵濒危特有物种保护恢复。开展崖柏、银杉和黑叶猴、林麝、中华秋沙鸭等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生境保护修复,完善动(植)物园、扩繁(繁育)基地等野生动植物迁地保护体系。健全生物安全监管预警防控体系,强化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防控和松材线虫等有害生物防治。加强遗传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开展国家重点区域畜禽基因库、种质资源库建设。

3﹒巩固长江十年禁渔成效。加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6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强化岩原鲤、胭脂鱼等特有珍稀鱼类保护。加强圆口铜鱼、长鳍吻鮈、多鳞白甲鱼等人工繁育技术攻关,有序恢复珍贵濒危鱼类种群数量。统筹开展“平安长江”“渔政亮剑”等专项执法,严厉打击长江禁渔水域违法捕捞、销售非法渔获物等违法行为。

专栏3 ?生态系统优化重大事项

1﹒治山。推进缙云山生态搬迁区域以及铜锣山—铜锣峡片区、中梁山片区等塌陷坑生态修复。提质建设“两岸青山·千里林带”115万亩、国家储备林200万亩,新建1—2处候鸟保护监测站点、鸟类环志站,基本建成1—2条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廊道。联合湖北持续推动神农架国家公园建设,开展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

2﹒治岸。整体提升“两江四岸”百公里美丽滨江线,新增打造亲水节点1000个。强化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岸线治理,完成130公顷生态缓冲带保护与修复。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00平方公里。完成1500公顷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建成绿色矿山120座以上。

3﹒生物多样性保护。科学规范开展增殖放流,每年放流水生生物1500万尾以上,其中珍贵濒危物种比例不低于10%,推动“三江”干流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实现全覆盖。开展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建成高标准野生植物资源库(圃)不少于10个,保存野生植物资源5万份以上。生物多样性观测站点基本覆盖全市自然保护地和典型生态系统。

四、协同治城治乡,塑造全市域整体大美风貌

(一)聚力治城做靓美丽城市

1﹒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环境问题。实施城市噪声综合治理,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成效评估,完善数智化噪声地图。加强新建餐饮服务项目选址管控,推进公共机构食堂和特色餐饮油烟深度治理。开展工业、市政等领域恶臭异味重点源排查治理,建立长效巩固机制。完善公众生态环境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加强网络热点环境污染问题监控分析,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稳定在93%左右。

2﹒提升国际化大都市风貌品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现代化都市风貌展示区、城市“美丽廊道”等建设,塑造区县城特色风貌名片,持续擦亮“山城夜景”品牌。实施中心城区第五立面治理提升行动。推进城市绿地微更新,实施“增绿添园”,推动山城绿道建设,打造具有国际风范的“立体绿城”。

(二)纵深治乡建设美丽乡村

1﹒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序开展农村小微水体排查整治。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与分类处置常态化运行保障机制,推进农村厨余垃圾等可降解生活垃圾就地就近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和养殖污染排查整治,规范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加强化肥农药科学使用,深入开展有机肥替代行动,实施绿色统防统治。

2﹒引导乡村特色风貌改善。加强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等的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持续开展调查认定和名录管理,实施传统村落修缮和特色文化保护。推进农房连片更新提质,实施“一化(美化)、两改(改厨、改厕)”和村庄清洁行动,推动村庄“微改造精提升”。

(三)传承弘扬巴山渝水生态文化

1﹒赓续传承巴渝生态文化。持续办好长江文明论坛等活动,建好生态文明传播研究中心。加强五里坡、金佛山、武隆喀斯特、大足石刻等世界遗产中生态文化元素的挖掘、保护和传承,加快长江、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建设。聚焦美丽中国建设、长江大保护等主题,创作一批高质量生态文艺作品。

2﹒推动生态文化转化利用。充分利用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重庆自然博物馆、重庆规划展览馆等场所,打造一批集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科普推广和文化实践于一体的生态文化阵地。推动生态文化元素融入城市公园、街角空间、广场绿地等生活场景,打造特色生态文化体验场所。推动“生态文化+”产业发展,培育推广一批生态文化特色旅游精品线路。

专栏4 ?塑造城乡大美风貌重大事项

1﹒治城。推广餐饮油烟“绿岛”集中治理模式,推动油烟治理设施运行状态智慧监管。开展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建立噪声问题综合治理清单,持续开展噪声治理“千件万户”投诉典型案件调度,建成“宁静小区”750个。以居住敏感区周边和VOCs无组织排放突出企业为重点,开展“无异味园区”建设。实施城市重点片区更新50个以上,建成“山城后巷”300个、现代社区150个,建设口袋公园300个以上。

2﹒治乡。实施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解决好农村改厕、垃圾围村、污水治理问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5%以上。开展工厂化、30亩以上规模化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及尾水达标治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左右。保护传统村落50个,建成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3个、大美乡村先行片区10个。

3﹒传承弘扬生态文化。擦亮“生态书香”全民阅读、“青山书角”等特色文化品牌,建设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精品生态文化阵地10个、生态文化实践场地20个,打造生态文化特色旅游精品线路10条。

五、聚焦碳排放双控,厚植高质量发展绿色本底

(一)加快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1﹒优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强化同国土空间规划双向衔接,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更新调整,逐步将温室气体、地下水、声、重金属等纳入分区管控体系。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全链条制度综合改革,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平台建设。加强“两高”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2﹒培育壮大绿色产业。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推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子信息制造和先进材料产业集群从“链条型”向“生态型”迭代转型。壮大智能绿色能源装备、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和具身智能机器人、前沿新材料等未来产业,打造低空经济创新发展强市。推动生产性服务业扩能提质,推进国家环保产业发展重庆基地建设。

3﹒建立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推动传统产业“智改数转绿色化”转型升级,深化运用“工业绿效码”。推动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等绿色制造主体培育,深入推进零碳工厂、零碳园区建设。实施全链条回收循环利用行动,健全报废汽车、再生金属、工业设备及废动力电池、风电机组、光伏组件等固体废物回收循环利用体系。

(二)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新型能源体系

1﹒扩大清洁能源供给。深挖市内清洁能源开发潜力,持续推进“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分布式光伏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其他可再生能源,积极拓宽市外“绿电”入渝通道。增强能源系统调节能力,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和市场化发展,深化虚拟电厂建设。拓展新能源消纳渠道和场景,探索推广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等新能源就近消纳模式。

2﹒完善绿色能源消费体系。推进火电在持续提供电力供应保障能力的基础上,加快向系统调节性电源转型。持续推进存量低效数据中心节能降碳改造和“老旧小散”数据中心改造升级。加快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强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探索开展新上项目非化石能源消费承诺,强化高耗能企业绿电消费责任约束,引领公共领域与居民用电绿色升级。

(三)提升交通运输绿色化水平

1﹒建立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大力发展铁水联运、江海联运、水水中转,加快港口、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推动大宗货运物流配送向“铁路、新能源重卡+兆瓦超充站”转型。推进山城步道、立体过街设施等建设,健全“轨道+公交+慢行”绿色出行系统。推动交通基础设施与能源网深度融合,升级打造成渝“氢走廊”“电走廊”、西部陆海新通道“氢走廊”。

2﹒推进交通运输装备低碳升级。积极推广新能源车,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推广应用纯电、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开展零碳运输通道建设,构建“零碳走廊”。实施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推广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推进既有交通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建设一批低碳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

(四)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1﹒构筑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构建区域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工作体系。健全重点行业碳排放和产能管控协同机制,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碳排放效能管理,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加快建立以出口外贸为导向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氢氟碳化物管理,有效控制氢氟碳化物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

2﹒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健全气候风险协作机制,建设气候变化分析系统和气象灾害监测预报系统,定期开展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监测评估。全面提升气候风险防范能力,完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优化灾害应急响应救援扁平化组织指挥模式。深化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开展气候变化适应能力和成效评估。

3﹒深入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有序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积极发展绿色消费新模式和新业态,组织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置换等促进绿色消费活动。持续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执行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引导企业执行绿色采购指南。接续开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全国低碳日等宣传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

专栏5 ?绿色低碳转型重大事项

1﹒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培育壮大绿色制造体系,累计建成绿色工厂500个、绿色园区36个。实施钢铁、石化等行业节能节水降碳改造升级,加大报废汽车、废动力电池、再生金属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力度,全市主要再生资源年循环利用量达到1100万吨。

2﹒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建成川渝千亿立方米国家油气生产基地,建设百亿立方米储气库群,全市新能源装机达到1100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50%。实施高耗能、高污染存量机组“上大压小”项目,有序推动老旧煤电机组关停淘汰或退役转备用,煤炭消费比重降至39%,实现煤炭、成品油消费达峰。

3﹒交通运输绿色转型。推进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推动新能源重型卡车规模化应用,重点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达到90%以上,中心城区公交车和巡游出租车纯电动化占比达到80%以上。推进“零碳枢纽”建设,实施3—5个绿色港口建设工程。

4﹒应对气候变化。持续推进潼南区和涪陵高新区、西彭工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深化两江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推动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替代,加强油气生产、畜禽养殖、工业生产等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六、加强防灾控险,守护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底线

(一)严密防控重点领域环境风险

1﹒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完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模式,探索推广“小箱进大箱”收集转运模式。深化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试点和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建危险废物利用设施,推动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应收尽收。开展危险废物填埋场污染隐患排查整治,推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五即”(即生产、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规范化建设和“一码贯通”管理,实现危险废物相关单位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全覆盖。

2﹒加强重金属环境风险管控。聚焦涉重金属重点区县,排查整治重金属环境风险隐患。推动重点流域重金属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逐步实现属地特征重金属监测能力全覆盖。巩固提升秀山、酉阳、城口锰污染治理成效。强化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管,常态化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动态更新分级环境监管清单。

3﹒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划定电磁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落实电磁辐射设施分类管理和排污许可制度。持续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转移处置。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数智化,提升辐射安全监管系统、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数据质量,建设固定放射源实时在线监控系统,持续提升辐射环境监测和应急能力。

(二)全面推进森林防灭火一体化

1﹒加强森林火灾源头管控。加强用火审批、防火检查、日常巡护等手段,严格管理祭扫用火、农业生产用火、林区施工生产用火和景区野外用火。推进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森林火险码”应用,建立全市统一的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数据库。推进森林火险预警和林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健全“空塔地”一体化火情预警监测体系。聚焦中低山重点林区,加强城市面山区域、环重要目标的火源管控、以水治火、防火阻隔等基础设施建设。

2﹒提升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推进航空救援指挥调度基地及中心城区、渝东南武陵山区区域航空救援基地建设。加强防灭火专业(半专业)队伍建设,完善森林防灭火专业队营房、靠前驻防点、训练场等基础设施,探索森林草原志愿消防员制度。健全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体系,针对重要区域编制应对极端情况的专项预案,建立联防联训联战机制。科学规划建设防火物资储备库。

(三)深化地质灾害综合防治

1﹒强化地质灾害隐患识别和监测预警。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实现全市域1∶10000小流域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全覆盖。推进地质灾害监测台站新建和专群结合监测点改建升级,对三峡库区重点崩塌滑坡隐患点实施专业监测,对高风险和极高风险区居民集中的重点斜坡开展面域监测。完成无人机站建设,构建高风险区光学遥感面域巡检能力。优化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模型,提升地质灾害气象风险早期预警能力。

2﹒有序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分级分类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对危害性大且难以实施避险搬迁的地质灾害隐患区域分年度实施工程治理,对稳定性较差、规模较小的隐患点实施排危降险。以易地建房就近安置、鼓励城镇落户安置等方式,逐年部署实施避险搬迁任务。巩固提升三峡库区危岩地灾治理成效,加强对威胁航道安全的危岩地灾隐患点的监测预警,确保三峡库区危岩地灾态势整体稳定、风险总体可控。

(四)健全生态安全应急防护体系

1﹒健全生态安全体系。持续健全生态安全特色指标和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升生态安全智控体系实战化效能。健全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强化重大项目生态安全风险审查,坚决防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

2﹒提升环境风险应急实战能力。加强涉危险化学品、涉重金属等的企业和港口码头、物流枢纽等区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统筹完善“一河(园、路、库)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准备体系,健全长江干流、跨界河流、化工园区等的突发环境事件监测预警体系。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深化生态环境应急基础能力建设,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推动环境应急指挥平台智慧化升级,健全突发环境事件“一键响应”机制。

3﹒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加强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的调查监测,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严格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开展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和居民生态环境健康素养监测,提升生态环境健康管理能力。

专栏6 ?生态安全风险防范重大事项

1﹒环境风险防控。实施中心城区医疗废物收运处置设施建设,梯次推进19张床位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电子转移联单全覆盖。建成投运西南地区特殊类别危险废物(飞灰)集中处置中心,危险废物填埋量占比控制在10%以内。完成13个涉重金属重点区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2﹒森林防灭火一体化。建设重庆市森林草原火灾预防管理系统和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健全森林防灭火“行政指挥+专业指挥+专家组”指挥机制。推进国有林场森林防火专业队伍标准化、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实施重点区域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森林草原防火综合监测项目,建设人工智能赋能森林火灾风险预警模型。

3﹒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每年汛前1次、汛中2次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开展城镇开发边界内城市地质安全风险调查评价与区划,落实“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实施三峡库区重庆段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4﹒生态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加强沿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推进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市级化工园区“一园一策一图”、危化品运输道路“一路一策一图”、尾矿库“一库一策一图”的应急准备体系建设。推进重点流域环境应急设备物资库、队伍建设,迭代升级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加强新污染物综合治理。深化酉阳、武隆国家生态环境健康管理试点,率先在试点地区开展重点区域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评估。

七、突出改革创新,提升美丽重庆建设治理效能

(一)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制

1﹒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面强化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健全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深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依法依规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持续优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分类管理,加强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排污许可、碳排放双控等制度的衔接,探索将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纳入环评管理范畴。深化生态环境统计改革,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推进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融合。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建设,加强环境信用评价管理。

2﹒完善美丽重庆法规标准体系。对照生态环境法典,有序推进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改、废等工作,开展大气环境、水环境、碳足迹、新污染物等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强化生态环境领域司法保护,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规范化建设试点,协同推进生态警务机制建设。加强和规范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因地制宜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

3﹒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系化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动整改事项按期清零并长效巩固。深入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完善以例行督察为主体和以专项督察、日常督察、暗查暗访为补充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系,探索市级部门和市属国有企业例行督察模式。迭代完善“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工作体系,严格定期调度、跟踪督办、晾晒评价全周期全过程管控。

(二)推动市场激励政策创新优化

1﹒深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改革。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升级扩容重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探索开展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率先建成温室气体全品类交易的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升级碳惠通平台,构建机制完善、系统智能、区域协同、场景多元、用户活跃的碳普惠体系。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创新排污权资产登记制度,探索水权质押贷款等融资模式。依法依规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财税优惠政策。

2﹒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纵深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迭代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金融产品和服务,依法依规将符合条件的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产品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范围。完善现有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标准体系,开展生物多样性金融标准试用,拓展农业、建材、钢铁、煤电等行业转型金融标准试点应用范围。探索区域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金融支持模式,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应用。

3﹒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深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优化完善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产权等制度。健全林业、水土保持等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体系,提质扩面推进转化交易。实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开展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探索。推动建立长江干流(渝鄂段)、乌江流域跨省市生态补偿机制,深化森林生态效益等综合生态补偿制度建设,探索建立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

(三)强化科技创新和智治赋能

1﹒加强关键科技攻关与转化应用。聚焦大气污染精准改善、固体废物处置利用、新污染物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关键领域开展科技攻关。加强低碳零碳负碳以及分布式能源、再生资源循环、入河排污口快速排查溯源及管控等领域关键技术研发。组建绿色低碳产学研联盟,推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2﹒提升现代化监测执法能力。推进以生态环境监测区域分中心建设为重点的“三级架构”提质升级,协同完善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深化监测数智化转型,健全全链条质量监管机制。依法依规推进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视频监控等设备,升级污染源在线监测监管平台。提升现代化执法装备保障能力,增添远程非现场质控手段,强化无人机、水质指纹等新技术装备在环保领域的运用,探索建立人工智能赋能“信用+执法”“执法+监督”等综合场景。

3﹒提升数智赋能生态治理实战效能。构建完善“数字生态环保大脑”,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知识库及高质量行业数据集建设。深化数据资源共享开放,促进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数据深度融合与安全流通,夯实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底座。推进西南地区及长江上游生态环境数智化治理创新应用基地建设,深化智慧河长、智慧林长、数字气象等数字化应用,提升治水、治气、治废等应用实战实效。

(四)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共保联治体系建设

1﹒加强生态系统协同保护。完善多层次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体系,统筹推进华蓥山、明月山等跨界平行岭谷保护修复,构筑以长江、嘉陵江、涪江等为主体的水系生态廊道。强化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重要生态空间保护和修复监管协同,加强生态破坏问题线索核查整改。

2﹒推进跨界污染协同治理。全面推进跨界河流联防联治,强化水质超标预警与测管协同。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动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减排。深化川渝“无废城市”共建,优化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制度,推动毗邻地区设施共建共享和跨省市协同应急处置固体废物。完善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省际联防联控机制,探索新污染物数据信息共享、管控措施协同模式。

3﹒完善生态环境协作机制。探索开展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协同立法,有序推进跨区域生态环境案件司法保护协作。深化长江流域川渝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开展毗邻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基本实现川渝两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

专栏7 ?生态治理体系和能力提升重大事项

1﹒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制。推动制定水生生物保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地方性法规,推进工业炉窑、砖瓦工业、涉铊工业等地方排放标准制(修)订,推动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30项整改任务按期完成并长效巩固。

2﹒市场激励政策优化。深化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改革、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持续推进武隆、北碚、梁平等区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争创3—4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全市绿色贷款余额力争突破1.6万亿元。

3﹒科技创新和智治赋能。新攻克绿色低碳关键技术100项以上,建设绿色低碳领域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100个。持续开展生态康养、环境DNA等试点监测。加强数智化监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空气质量、水生态、地下水水质等的预警预报水平,升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模型。构建全域污染防治攻坚智管体系,打造“人工智能+生态环境”高质量数据集4个以上,生态环境保护业务运行数字化率达到95%以上。

4﹒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协同治理。川渝联合申报实施新一轮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推进琼江、大陆溪、任市河等流域联防联治,协作建成10条以上跨界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制定川渝高竹新区一体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实施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简化审批试点。

八、加强组织实施

加强党对美丽重庆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美丽重庆建设领导小组和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市负总责、区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美丽重庆建设重大工程实施机制,强化资金和要素保障。开展美丽重庆建设进程评估,深入发掘和宣传美丽重庆建设中涌现出来的标志性成果、创新性举措、示范性案例和先进人物,打造“美丽重庆”故事库。及时开展规划实施动态监测、中期评估、总结评估,强化评估结果与“生态报表”“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衔接,根据实际情况动态优化任务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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